今年11月,梁平區人民政府印發《重慶市梁平區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提升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響應國家及重慶市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最新部署,貫徹落實《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按照《關于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進行調整,制定《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二、重點區域
梁平區城市建成區范圍
三、主要目標
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筑牢生態環境保護底線,推動“梁平藍”成為常態。通過管控高污染燃料燃用,減少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對空氣的污染,改善人居環境、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倒逼企業、商戶及居民轉向管道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加快區域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禁燃區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相關項目,助力淘汰落后產能、推動產業綠色升級,落實市級污染防治統一部署,助力全市藍天保衛戰,為梁平區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四、主要內容
1.禁燃區劃定范圍
我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調整后范圍具體包括:
梁山街道:大眾社區、南華社區、北池社區、雙桂社區、西池社區、石馬山社區、文峰社區、石馬村部分(2組、3組、4組)、西池村、東明村部分(1組);
雙桂街道:大河壩社區、正龍社區、新民社區、張橋社區、太和社區部分(3組、4組、5組、6組、7組、8組)、皂角社區部分(2組、3組、5組、6組、7組、8組、9組)、回興社區部分(1組、2組、3組、6組、7組)、千明村部分(1組、2組)、牛頭村部分(1組、2組、3組)、涼水村部分(1組、2組、3組)、松竹村部分(1組、2組、3組、10組、11組)。
2.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類型
我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按照Ⅲ類(嚴格)執行,禁燃區內禁止銷售和燃用以下燃料: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木柴、秸稈;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3.禁燃區管理規定
自本通告實施之日起,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自本通告實施之日起,在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在禁燃區內,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當在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4.通告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關于新增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梁平府發〔2021〕15號)同時廢止。
五、政策問答
1.《通告》的劃定范圍包括哪些區域?
梁山街道:大眾社區、南華社區、北池社區、雙桂社區、西池社區、石馬山社區、文峰社區、石馬村部分(2組、3組、4組)、西池村、東明村部分(1組);
雙桂街道:大河壩社區、正龍社區、新民社區、張橋社區、太和社區部分(3組、4組、5組、6組、7組、8組)、皂角社區部分(2組、3組、5組、6組、7組、8組、9組)、回興社區部分(1組、2組、3組、6組、7組)、千明村部分(1組、2組)、牛頭村部分(1組、2組、3組)、涼水村部分(1組、2組、3組)、松竹村部分(1組、2組、3組、10組、11組)。
2.《方案》對企業有哪些要求?
禁燃區內企業需嚴格遵守多方面管控規定,確保合規經營。一是嚴禁銷售和燃用《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 Ⅲ 類燃料,包括原煤、煤矸石、重油、石油焦等煤炭及其制品和相關石化類燃料,僅專用鍋爐或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可例外,杜絕高污染燃料燃燒帶來的污染物排放。二是禁燃區內企業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及對應設備,對于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設施,企業需在政府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要么直接拆除,要么改用管道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等清潔能源;若所在區域暫不具備清潔能源使用條件,可改用符合要求的專用鍋爐并燃用對應生物質成型燃料,且整改前需確保污染物排放達標。三是企業需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梁平區相關部門會定期開展執法檢查,重點在秋冬季氣象不利時段強化監管。若違反上述規定,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企業需高度重視禁燃區管理要求,主動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和設施改造,助力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舉例1:小王在禁燃區內經營一家小型機械加工企業,原有 2 臺 4 蒸噸 / 小時的燃煤鍋爐用于生產供熱,不符合禁燃區燃料使用規定。在整改期限內,該企業未選擇新建高污染燃料設施,而是根據自身生產規模,將燃煤鍋爐全部拆除,更換為電能加熱設備和 1 臺低氮天然氣鍋爐,既滿足了生產用能需求,又完全符合禁燃區對清潔能源使用的要求,整改后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
3.《方案》對居民群眾有什么影響?
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核心是?“不燃、不售、不建”?,通過強制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能等清潔能源,降低大氣污染。居民在日常生活和生產經營中,需要檢查并更換所有使用原煤、煤矸石、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設備,配合政府的監管與改造支持政策。
舉例1:張阿姨的家庭炊事改造
張阿姨居住在梁平區回興社區1組,原本使用的傳統原煤灶具屬于禁燃清單。按照禁燃區要求,她需要向街道辦事處提交《燃煤灶具改造申請表》,申請政府提供的燃氣改造補貼(每套最高約2000元),并預約燃氣公司完成管網接入,換裝天然氣灶具。改造完成后,張阿姨必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否則將面臨行政處罰。此過程實現了“禁止使用原煤、提供清潔能源改造、設定整改期限、落實補貼支持”的完整閉環。
舉例2:小李的街邊燒烤攤改造
小李的燒烤攤位于梁平區中心商業街,原本使用重油進行炭火燒烤。禁燃區規定明確禁止在禁燃區內銷售和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為合規,小李聯系專業廚房設備公司,采購并安裝符合規定的電磁燒烤爐,隨后向區市場監管局提交《營業場所燃料使用變更備案表》,說明已停用重油并改用電磁設備。改造后,小李在攤位顯眼位置張貼“已改用清潔能源,健康無煙”標識,既滿足監管要求,也提升了顧客對健康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