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32Q/2025-00063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應急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梁平雙桂啄子巖轉盤“5·14”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發布日期 | 2025-10-10 |
| 索引號 | 11500228MB1958632Q/2025-00063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應急管理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梁平雙桂啄子巖轉盤“5·14”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0-10 |
| 發布日期 | 2025-10-10 |
梁平雙桂啄子巖轉盤“5·14”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
?
2025年5月14日07時49分許,孫*駕駛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所屬車輛川SG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S4***掛號重型罐式半掛車組成的汽車列車(以下簡稱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在梁平區雙桂街道雙桂大道啄子巖轉盤處駛入環形路口時與同向趙**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并碾壓,造成1人死亡。
2025年6月23日,重慶市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出具第505500120250000041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駕駛員孫*承擔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和《關于規范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監發〔2018〕22號)等有關規定,經區政府同意,成立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區交通運輸委、達州市大竹縣應急管理局、區總工會、區公安交巡警支隊等單位參加的梁平雙桂啄子巖轉盤“5·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并以事故調查組名義邀請區檢察院派員參加,邀請區紀委監委機關介入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通過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周密細致的現場勘查、檢驗測試、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和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現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事故調查組認定,梁平雙桂啄子巖轉盤“5·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汽車列車駕駛員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未選擇合理的行駛路線造成的道路交通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相關人員概況
1.孫*,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駕駛人,男,48歲,漢族,身份證號:513029191977051*****,戶籍地:四川省大竹縣石河鎮長官坪村*組,持“A1A2”類駕駛證,檔案編號:51170016****,初次領證日期:1999年4月8日,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證號:513029191977051*****,有效期至2026年6月18日。經調查,駕駛人孫*無酒駕、毒駕跡象,其駕駛資格有效。
2.趙**(死者),無號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女,終年59歲,漢族,身份證號:5122241966081*****,戶籍地重慶市梁平區鐵門鄉鐵門社區。
(二)事故車輛情況
1.川SG6***號車,車輛類型: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輛品牌型號:豪沃牌ZZ4257V384G****,車架號:LZZ1CL3D6SA1*****,發動機號:3124K0*****,行駛證登記所有人: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貨運,注冊日期:2025年4月1日,檢驗有效期至2026年4月。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達州市分公司,保險單號:FDZA202551300000063252。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川交運管達字5117240*****號。
2.川S4***掛號車,車輛類型:重型罐式半掛車,車輛品牌型號:璜江牌WL940****,車架號:LJRT09379K00*****,行駛證登記所有人: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質:貨運,注冊日期:2019年12月27日,檢驗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號:川交運管達字5117240*****號。
3.無號牌車,車輛類型:電動自行車,品牌:創美牌,車架號:37242240501****,電機號:HK48V350W202405*****,所有人:劉**(當事人趙**丈夫)。
(三)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6日,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鄧*,注冊地址: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竹陽街道健身大道一段88號東湖天譽城5號樓2層**號。公司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724MABMP*****,經營范圍: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
(四)事故發生經過
2025年5月14日,孫*駕駛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沿梁平區雙桂街道雙桂大道由北向南行駛,當日07時49分許,孫*駕駛該車行駛至雙桂大道啄子巖轉盤處,在駛入環形路口時與同向趙**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并碾壓,造成趙**當場死亡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道路情況
事故現場位于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雙桂大道啄子巖轉盤處,為環形交叉路口;雙桂大道呈南北走向,南至滬渝高速公路,北至創新大道,平直道路,雙向通行,中央混凝土護欄隔離,由北向南進入環島車行道寬13.96米,機非混合道路,瀝青路面,路面完好。事發時為白天,天氣晴,路面干燥,視線良好,道路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路口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無影響安全通行的障礙物。
(六)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因家屬和保險公司正在協商,暫無法統計經濟損失。
(一)事故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2025年5月14日07時49分許,區公安交巡警支隊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指派民警趕往現場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同步通知“120”調派醫護人員趕往現場救治傷員。
(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孫*立即下車查看情況,賡即撥打“110”電話。“120”醫務人員到達現場檢查后宣布趙**當場死亡。
(三)事故應急處置評估?
事故發生后,區公安交巡警支隊等相關職能部門及時響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開展,責任落實到位。
三、事故相關檢驗檢測和鑒定情況
(一)根據《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報告》(梁公鑒(病理)〔2025〕14號),趙**符合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的表現。
(二)根據《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渝鑫技術鑒字〔2025〕T1-093號),被鑒定川SG6***號車燈光信號有效;轉向有效;行駛系統、傳動系統工況正常無故障;駐車制動有效;行車制動有效。被鑒定川S4***掛號車燈光信號有效;駐車制動有效;行車制動有效。
(三)根據《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渝鑫技術鑒字〔2025〕T1-092號),無號牌電動自行車燈光信號有效;轉向有效;制動有效。
(四)根據《重慶市鑫道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渝鑫車速鑒字〔2025〕V-347號),事發時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的行駛速度約為16km/h。
四、事故原因分析
區公安交巡警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505500120250000041號),認定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
(一)當事人孫*駕駛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在事故路段通行時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造成其駕駛的汽車列車與前方同向趙**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當事人孫*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是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當事人趙**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在駛入環形路口時,未選擇合理的行駛路線,造成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與孫*駕駛的汽車列車發生碰撞。當事人趙**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是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綜上所述,當事人孫*的行為是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過錯,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當事人趙**的行為是導致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過錯,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
五、相關政府(部門)履職情況
(一)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制定了《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監督執法檢查計劃》,并按照年度執法檢查計劃開展了安全檢查。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交巡警支隊共組織召開全區客貨運企業交通安全例會5次,檢查客運場站20家次,對發現的隱患及時發放通知書并對客貨企業開展警示約談;清理排查營運車輛維護監測、檢驗工作落實情況,全區“三客一危”車輛檢驗率100%、重型貨車檢驗率96.34%、掛車檢驗率97.39%;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89220件,組織審驗教育 AB駕駛人 410人。
(二)大竹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該大隊一是建立老舊重載貨車動態管理清單,大隊貨運股全面梳理轄區老舊重型貨車信息,將64臺8年以上的貨車納入老舊貨車管理臺賬,嚴格督促企業進行車輛技術管理。二是嚴格落實省市關于貨運企業安全管理和道路運輸貨運車輛的相關文件精神,組織開展“以案促改”、“道路客貨運運輸突出違法違規行為攻堅行動”、“百噸王”貨車專項治理等工作,通過企業走訪檢查47次,發現問題55個,落實問題整改55個。同時,開展路面巡查,出動執法人員9503人次,檢查車輛59622臺,查處超限車輛98臺次,移交交警處理25臺次,卸載或轉運貨物724.51噸。三是推進違法違規行為“清零”攻堅行動,督促企業限期完成車輛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1-5月累計完成異地抄告的32起違規行為完成“清零”,涉及記分253分。四是強化車輛動態監控核查,嚴抓貨運車輛技術條件排查,督促企業落實駕駛員準入資質、車輛二級維護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等相關工作。
六、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人員
孫*,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事故路段通行時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1]]的規定。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2025年6月24日,重慶市梁平區公安局下達《立案決定書》(梁平公(交巡)立字〔2025〕44號),對孫*涉嫌交通肇事案立案偵查。
(二)建議不予責任追究的單位
1.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經查,暫未發現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工作范圍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經查實盡職盡責的,應當不予處分”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梁平區公安交巡警支隊及其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2.大竹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經查,暫未發現大竹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工作范圍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經查實盡職盡責的,應當不予處分”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大竹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及其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三)建議行業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的單位
經調查,暫未發現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與本次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違法行為,但該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未建立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二是未給肇事車輛川SG6***/川S4***掛號汽車列車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規定,建議由大竹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該公司的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函告重慶市梁平區應急管理局。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為了從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訓,避免和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針對本次事故特點,建議如下:
(一)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力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聯動宣傳,通過各種渠道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定期對轄區企業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轄區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對日常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曝光,全力促進道路交通安全。
(二)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四川開源成雄物流有限公司務必落實安全生產制度。一是要將車輛維護保養制度落到實處,所有車輛必須依法按時進行維護保養,二級維護一定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度規定執行,確保車輛正常安全運行。二是車輛檔案記錄要如實記載,及時更新,保證一車一檔制度務實有效執行,三是持續加強培訓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從源頭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
?
(本事故調查報告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在政府官網上公示,未經許可,嚴禁轉載)??
?
?
?
?
?
?
?
?
?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