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40 | 發文字號 | 梁環罰〔2025〕22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梁環罰〔2025〕22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發布日期 | 2025-10-28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40 |
| 發文字號 | 梁環罰〔2025〕22號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梁環罰〔2025〕22號)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 發布日期 | 2025-10-28 |
當事人名稱: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楊永會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80912360935 ???????????????????
地址:重慶市梁平區雙桂街道迎賓路419號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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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于2025年9月16日對你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你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加裝螺母人為墊高溫度傳感器,干擾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功能運行,已構成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
以上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證明:
1.2025年9月16日對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駕駛員張xx所作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
2.2025年9月16日對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駕駛員張xx所作的《調查詢問筆錄》。
3.2025年9月16日現場檢查視聽資料。
證據1.2.3證明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加裝螺母人為墊高溫度傳感器,干擾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功能運行的生態環境違法事實。
4.2025年9月16日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駕駛員張xx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2025年9月16日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駕駛員張xx提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
6.2025年9月16日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渝D13693柴油貨車駕駛員張xx提供的《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汽車營運服務合同》復印件。
7.2025年9月16日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提供的張xx《授權委托書》。
8.2025年10月14日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證據4.5.6.7.8證明違法主體為梁平縣渝梁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禁止機動車所有人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禁止機動車維修單位提供該類維修服務。禁止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規定。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于2025年10月20日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梁環罰告〔2025〕18號)告知你公司陳述申辯權,你公司在告知的期限內沒有進行陳述申辯。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或者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機動車所有人處五千元的罰款;對機動車維修單位處每輛機動車五千元的罰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處以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伍仟元整。 ?
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