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令處
下設文秘科、信訪接待科、績效考評科。
負責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牽頭推進公安業務工作。
(二)政治處
下設黨務科(掛老干部管理科牌子)、組織人事科(掛輔警管理科牌子)、宣傳科。
負責區局公安機構編制、組織黨建、人事、輔警管理、宣傳工作。
(三)指揮中心(情報信息支隊、掛犯罪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24小時不間斷值班值守、信息處理重大案事件指揮處置;負責受理110舉報投訴;負責24小時受理全區110、122及短信報警和視頻巡查工作。
(四)警務保障處
負責區局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劃、申報、分配及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區局裝備建設規劃。
(五)警務督察支隊(審計室、掛民警維權辦公室、民意監測中心牌子)
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網上和現場督察;負責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開展督察。
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重慶公安內部審計規定、制度和規范,實施公安機關審計工作。
(六)科技信息化科
負責區局科技研發和信息系統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區局公安計算機系統的管理、開發與應用工作,建立公安信息資料庫。
(七)法制支隊(掛案件管理中心牌子)
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推動解決全局公安執法問題。
(八)出入境管理支隊
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區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九)治安管理支隊(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支隊牌子)
下設綜合大隊、校園安全保衛大隊、一、二、三等5個大隊
依法維護本區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依法管理本區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十)刑事偵查支隊
下設綜合大隊、情報大隊、刑事技術大隊(掛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區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牌子)、一、二、三、四大隊等7個大隊。
負責全區刑事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和打擊。
(十一)智慧偵查中心
掌握全區刑事犯罪總體形勢和發案動態,針對全區刑事犯罪特點,制定打防對策,落實對應措施。
(十二)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下設綜合大隊(掛交通指揮室牌子)、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大隊、秩序管理大隊、梁山勤務大隊、雙桂勤務大隊、禮讓公路巡邏民警大隊、屏錦公路巡邏民警大隊、袁驛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云龍公路巡邏民警大隊、福祿公路巡邏民警大隊等10個大隊和1個車輛管理所。
管理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轄區的交通事故;負責全區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禁毒支隊
負責搜集、分析、處理全區毒品案事件。
(十四)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區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打擊經濟犯罪、保障經濟安全的方針、政策。
(十五)食藥環支隊?
掌握區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生態環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領域犯罪打擊。
(十六)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掛重慶市梁平區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牌子)
負責開展互聯網信息的監督管理。
(十七)特警支隊(掛警衛處牌子)
負責全區群體性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十八)重慶市梁平區看守所
依法羈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被判處拘役或者余刑三個月以下罪犯執行刑罰;依據國家法律對被監管人員進行管理、教育。
(十九)重慶市梁平區拘留所(戒毒所)
負責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負責收戒強制隔離戒毒人員。
(二十)監察留置管理支隊
負責支隊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及民警護衛日常訓練和安全保密教育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