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5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5〕15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發布日期 | 2025-09-05 |
| 索引號 | 11500228008652919G/2025-00115 |
| 發文字號 |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行政許可 |
| 發布機構 | 梁平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 標題 | 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渝(梁)環準〔2025〕15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 發布日期 | 2025-09-05 |
重慶鑫博展建材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重慶市梁平區大觀鎮安樂社區一組唐家灣建筑用砂巖礦(項目編碼:2310-500155-04-05-332976)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我局原則同意重慶瀚智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7784244707N)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擬建項目位于重慶市梁平區大觀鎮安樂社區一組唐家灣,建設性質為新建。擬建項目為新建礦山,建設1個采礦區、1個排土場、1個工業廣場及相關配套生產設施。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砂巖礦,規劃總占地面積5.9478hm2(礦區面積5.3107hm2),設計采區開采規模為10萬t/a(4萬m3/a),開采標高為+805m~+680m,開采年限29a。采區采用露天開采、機械落礦,由上至下水平臺階式開采的方式開采,公路運輸開拓。工業廣場碎石加工產能10萬t/a(4萬m3/a),產品為建筑用砂(干砂、水洗砂)。項目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7萬元,占總投資的5.85%,不設置食宿。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
施工期,不得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填挖土石方工程避開雨季和大風季節;對施工區、相關部門早前開拓的施工便道中受破壞的植被及時進行恢復并加強管護;排土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開采期,按礦區范圍開采,不得越界開采;采取“邊開采、邊復墾”的方案,及時進行植被恢復;棄土堆放在指定區,嚴禁隨意傾倒,排土場內耕作層和心土層分區堆放,堆存高度超過北側道路及南側堤壩時,同步做好修建擋土墻、加高堤壩的防水土流失措施;復綠采用鄉種植物,防止外來物種入侵;嚴禁捕殺野生動物。閉礦期,拆除工業廣場內各類構筑物及機械設備、清理排土場,對開采跡地進行復耕、復綠。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辦公區設置的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施工機具、車輛沖洗廢水經廠區出入口的沉砂池(5m3)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在施工場地四周設排水溝攔截場地外雨水,雨水進入沉砂池沉淀后排入附近雨水溝。開采期,生活污水依托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經廠區出入口處的車輛沖洗池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礦區設截洪溝、排水溝及切換閥收集導排初期雨水,排水溝設置5個沉砂凼初步沉淀雨水中的泥沙;通過切換閥將開采區、工業廣場初期雨水導入一沉池及導排后期澄清雨水至蓄水池用作生產用水;排土場設置雨水沉淀池(8m3),排土場初期雨水通過排水溝及切換閥收集導排至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廠區灑水降塵,不外排;開采區和工業廣場初期雨水及項目洗砂廢水依次經三級靜置沉淀池沉淀后,取三沉池上層清水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閉礦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于沉淀池內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區采取灑水抑塵,避免大風作業,車輛裝卸降低操作高度,粉粒物料嚴禁拋灑,土石方開挖后及時回填并壓實,進出道路清掃灑水,車輛出場沖洗等措施抑塵。開采期,表土即挖即運,液壓鉆孔破碎開采期間使用高壓微霧裝置對開采區實時灑水抑塵,定期對采空區進行灑水抑塵。工業廣場原料倉、破碎站、成品倉整體密閉,破碎站內生產設備分別采用單鋼板箱式密閉,各設備、料倉間均采用密閉的管道進行物料傳送;原料倉庫卸料點、破碎站給料口及主要生產設備周邊、干式密閉倉和粉料倉筒下料點設置噴淋裝置噴霧抑塵;中轉料倉、干式密閉倉、粉料倉筒頂部呼吸口均設置1個倉頂除塵器除塵;破碎站內,一級破碎、二級破碎及一級篩分產生的含塵氣體和二級篩分、制砂、三級篩分產生的含塵氣體分別由引風機收集至脈沖布袋除塵器凈化處理后通過1#排氣筒(15m高)和2#排氣筒(15m高)達標排放。場內運輸道路定期灑水降塵,沖洗運輸車輛;排土場堆料壓實,采用霧炮機定期灑水,長期閑置時表層簡易覆蓋。閉礦期采取定期灑水、車輛覆蓋、避免大風作業、及時回填壓實、車輛出場沖洗等措施抑塵。施工、開采、閉礦期產生的有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中表1其他顆粒物其他區域限值要求;產生的無組織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50/418-2016)表1中其他顆粒物其他區域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禁止施工,施工機具遠離居民點布置,合理安排運輸時間,經過居民點處時限速禁鳴。施工期場界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中表1標準。開采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避開周邊居民休息時間,夜間禁止作業,選用噪聲低、振動小的設備,設備基礎加裝減振墊;加強運輸車輛管理。閉礦期禁止夜間施工,運輸車輛限速、禁鳴。開采期及閉礦期,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表土中耕作層、心土層在排土場分區臨時堆存,后期用于綠化復墾;產生的石方為礦石,暫存于首采面,開采期間運至破碎站加工。開采期,邊開采、邊復墾,剝離表土優先用于上一臺階回填復墾,耕作層需攤鋪回填至心土層上方,余方臨時堆存于排土場,后期用于整體復墾;沉淀池、沉沙凼、車輛沖洗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桶裝運至泥沙晾曬池晾曬干化后運至壓濾房暫存,壓濾房內泥塊“日產日清”,泥塊及灰渣均運至周邊磚廠作制磚原料,嚴禁在工業廣場積壓堆存,也不得隨意丟棄;廢礦物油、廢含油抹布及勞保用品用含油固廢收集桶進行分類收集后規范暫存于危廢貯存點(10m2),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運處置。閉礦期,建筑垃圾運至建筑垃圾填埋場處置;舊設備及廢鋼板外售廢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危廢貯存點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相關要求設置。
(六)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分區防滲,危廢貯存點、柴油罐區為重點防滲區,化糞池、三級靜置沉淀池、雨水沉淀池、沉沙凼、“U型”車輛沖洗池、壓濾房為一般防滲區,一般防滲區防滲層應為不低于1.5m厚、滲透系數不高于1.0×10-7cm/s的等效粘土層,重點防滲區的防滲層應不低于6.0m、厚滲透系數不高于1.0×10-7cm/s的等效粘土層防滲性能;危廢貯存點內收集桶下方設防溢托盤,托盤的容積應能滿足(大于)上方盛放物料的體積;在柴油罐四周設置圍堰,圍堰進行防滲處理;加油島、加油區四周設置環形收集溝;危廢貯存點、柴油罐區需落實“六防”(防風、防雨、防曬、防滲、防漏、防腐)措施;加強人員巡檢;加強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定期對存放物料儲罐進行檢漏。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行業,需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項目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方開工建設的,其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五、本批準書內容依據你公司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國家和重慶市、梁平區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影響區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請重慶市梁平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梁平區大觀鎮人民政府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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