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以及地方行業技術規范、標準,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戰略,編制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負責推進全區政府數據采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負責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資源共享。負責研究推進數據資源的流通交易。負責推進社會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和應用。負責推動全區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統籌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產學研用結合,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發展。
(五)負責推進全區信息化應用工作。負責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的規劃、建設、管理。負責推進全區“智慧城市”建設。負責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應用,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協調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編制全區數據中心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綜合大數據平臺建設管理,協同聯動推進“數字重慶”云平臺本級系統建設。協調推動下一代網絡部署和規模化商用。
(七)負責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參與國際國內重大交流合作活動,指導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承辦相關活動。指導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八)負責統籌全區大數據應用發展領域項目和資金安排。負責提出全區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負責政府性投資的大數據、人工智能、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核。負責擬訂全區大數據應用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梁平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負責推進全區信息化應用工作;負責推進全區“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務”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負責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內容、智能超算等工作。梁平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信息安全;負責全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